卖淫女身患艾滋后仍与嫖客交易 依法获刑

手机版 更新时间:2025-01-26 03:30:43 来源:太平健康网

  卖淫女明知自己有艾滋病,仍与嫖客进行皮肉交易,结果触犯刑律。昨日,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一审以传播性病罪,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0个月,罚金3000元。

  

  记者了解获悉,此案是柳州市法院系统首次以传播性病罪罪名,追究卖淫女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  去年5月17日凌晨2时许,柳州警方在谷埠街大同巷某旅社的一间客房内,将正进行皮肉交易的卖淫女熊某和嫖客阿勇抓获。熊某供认她患有艾滋病,随后公安机关将她送往专业卫生机构检测,证实熊确有艾滋病。公安人员将此结果通报给阿勇,希望他也进行相应检测。

  警方调查得知,熊某今年35岁,原籍柳城县,案发前住在柳北区石碑坪镇。熊某称,她已经卖淫多年,平时在江滨公园一带“揽客”。由于长期卖淫,熊某在2008年9月发现自己患上了艾滋病,但她没有就此收手,继续操持“生意”。案发前,阿勇主动接触熊某,双方商定以50元一次的价格发生性关系,到大同巷某旅社开房。

卖淫女身患艾滋后仍与嫖客交易 依法获刑相关文章:

世界艾滋病日:你是否是艾滋病易感高危人群?01-26

世界艾滋病日:不要到了艾滋病日才想起艾滋病人01-26

河北预防艾滋病形势严峻学生和职员人数上升01-26

预防艾滋病血液传播?01-26

情比金坚,妻子得了艾滋病我更加爱他01-26

艾滋病不再可怕 43岁患艾滋病男性康复出院01-26

疑点新解:艾滋病会不会通过日常活动来传播?01-26

艾滋病期的四大典型症状01-26